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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峰(政府副县长)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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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国防动员等方面工作。
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国动办(人防办)。
负责与住房公积金望都管理部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