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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16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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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室、基金财务股)。综合协调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重要政务、事务;负责督查督办工作;拟订全局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及有关报告;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等秘书事务;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及信息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局内各股室工作关系;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职责、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卫生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案件的转办、交办和督办工作;协助配合县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疑难案件;负责应急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负责行政调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拟定并执行全局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和经费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县级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经费、专项经费、局属国有资产;
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投诉和查处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本局审计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二)人事管理股(职称综合股)。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招录(聘)用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用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统计、就业推荐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承办全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入县的调配与部分指令性安置工作;代政府党组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股级(含股级)以下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人事档案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和人才引进工作。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全县各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协调、指导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试、评审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上报工作;拟定全县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建立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库,负责有突出贡献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学者的选拔推荐及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职员职务确定、晋升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承办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资股(工伤福利股)。负责全县企事业职工的工资调整、津贴、资金的审批;负责各类人员定级工资审批,调动人员的工资核定,退伍、转业军人的工资确定,办理奖励晋级、浮动转固定工资、提降人员工资;负责全县部分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工龄计算、假期待遇和福利费的使用工作。
负责全县离退休职工待遇的审批,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的实施方法;指导监督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负责全县职工因工伤残的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工作人员因工死亡的鉴定;负责工作人员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的医务鉴定,和遗属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
(四)劳动监察和计调仲裁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预测全县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的鉴证、职工的政策性安置、调配工作;行使监察职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章制度和规划;
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劳动统计和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表彰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拟订全县有关劳动仲裁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协调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负责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争议;负责接待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参与集体上访和突发案件的处理工作。
承办同级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和交办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负责本级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人事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与处理工作;按照上级仲裁委员会指令承办有重大影响的争议案件;负责本辖区内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及集体争议的调解工作;处理上级交办、外地委托的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参与协调处理涉及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文书与档案及印鉴管理等日常工作。
一、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服务效率,对业务专网、政务外网等网络进行管理和维护;负责社保卡发放和应用工作及12333咨询热线队伍建设。
二、望都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依法对全县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及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望都县劳动力人才交流中心
负责人才交流服务,流动人才组织与人事关系接转,流动人才档案保管,人才信息服务,人才信息库管理,人才市场培育。
四、望都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统筹管理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劳动企业和失业保险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为劳动就业提供服务。
五、望都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福利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办公地址:望都庆都西路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827886
负责人:黄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