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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职能
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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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城市客运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公路、城市客运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路政执法、运政执法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障县境内各级公路畅通无阻。
(五)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及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运输场站、数运装卸、驾驶员培训、出租汽车及现代物流业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八)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城市客运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
(十)承担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养护和管理责任;负责公路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编制工程预决算工作;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推广和使用公路建设和管养的新技术、新工艺;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技术服务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全县交通运输工作中心,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督查督办。
(十二)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公路、城市客运建设及运营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安全管理进行综合指导和监督,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四)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养护资金、工程建设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下拨、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管,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工作。
(十五)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望都县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宣传、联络、接待、综合协调和安全保密、目标绩效管理年度考核、公车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订把关本单位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及执法装备采购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党组织、党员发展及党员活动工作,负责妇女联合会相关事务,承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具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承担应急管理工作、局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下发局党组、局班子命令部署工作。
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股(设四好农村公路创建办、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县交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农村公路年度建设、养护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负责项目规划调研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农村公路运营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参与项目建设交竣工验收;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平等竞争秩序负责交通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办、落实各项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负责驻村工作队、群工站、乡村振兴等相关事项的协调、人员调整、材料组卷报送工作。
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检法制
负责拟定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县的贯彻实施办法;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执法结果,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奖惩分明的执法评价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失信联合征戒制度。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督执法。完善与司法部门、公安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调机制。
负责信访、投诉热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专办、督办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
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负责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公路养护及行政事业财务决算、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下属事业单位
(四)县公路发展服务
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公路工程、公路养护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全县国道、省道、县道(含公路桥梁)检测监测、路况收集、养护评价、巡查考核。负责编制国道、省道养护计划、养护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承担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前期设计、计划审核和建议以及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工作。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急抢险救援保畅通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抢修保通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国道、省道、县道交通量调查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道、省道、县道标准化建设和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协助县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工程、公路养护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要求,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指导、协助乡镇政府、各级路长、镇(乡)村道路专管员落实相应的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文明示范路和美丽公路等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和评定等行政辅助工作。
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道路运输综合服务
主要职责为:协助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货运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引导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负责道路货运普法工作,指导道路货运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宣贯工作;协助道路货运安全管理和春运、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货运保障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机动车维修与综合性能检测、车辆技术、机动车维修救援、车检改革、诚信体系、行业环境保护以及信息监测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驾校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教练员诚信考核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机动车维修、驾培机构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新型运输装备与技术应用实践以及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行业普法工作,指导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宣贯工作。对道路货运车辆证照审验和从业资格证审验。负责道路客运、客运站行业普法工作,指导道路客运、客运站标准和服务规范宣贯工作;协助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和春运、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客运保障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客运场站驻站管理工作。
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县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综合服务
主要职责为:协助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客运包车牌、临时客运标志牌等发放,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纠纷裁定,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投标,客运班线复核、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诚信考核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客运运力投放、客运线路布局、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情况,引导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承担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性补贴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城市公交、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推广公共交通(公交、出租)智能化技术服务应用工作,引导城市出行新业态发展;负责城市公交、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普法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标准和服务规范宣贯工作;协助城市客运安全管理和春运、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客运保障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公交车、出租车证照审验和从业人员证件审验。负责汽车租赁、电动车和自行车租赁指导工作。
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邮政业安全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我县邮政快递行业的寄递安全、疫情防控、快递包装治理、行业发展和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
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出租、客运、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2、承担县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县治超工作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联合治超工作,负责治超站的路政相关业务管理。
3、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参与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交通应急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4、按照“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打击“枪爆”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禁毒领导小组的部署,做好交通系统相关工作。
5、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汽修、客运、出租、驾培等)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工作。
6、督促辖区内投放市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车)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运营管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投放市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车)业进行经营性的督导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对不配合或整改到位的运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督导检查。
8、建立维护路产路权协调联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办公时间:
夏至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至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办公电话:0312-7722296
 
办公地址:保定市望都县富强东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