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望都县曲家湾片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曲家湾安置区2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0    来源:行政审批局
【字体: 】    打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都县曲家湾片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曲家湾安置区2EPC总承包已由望都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件为望发改审字[2023]162 号 ,并由望都县行政审批局以 望行审招核准[2024]18号核准招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望都县曲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望都县曲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曲家湾安置区②:总建筑面积:98154.6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3737.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416.78平方米; (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保定市望都县城,东至城内安置区,南至天丰路,西至华兴街,北至中华路。 (3)招标估算额:39364万元。 (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1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 年 11 月 1 日。 (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及按照施工要求完成配套设备及施工主要材料的采购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 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投资额1亿以上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界定以合同协议书中标注的竣工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具备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②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④工程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⑤施工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⑥项目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人员均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 年 9 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 业资格,包括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②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满足任职资格的条件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得超过 3 家(含)单位,否则按无效处理。(如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承担内容认定各自相对应的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0 09:002024-09-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 //www.hebztb.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采 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技术部分 ”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此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异议渠道):望都县曲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望都县富强西路136号 联 系 人:熊梦硕 电 话:0312-7828331 招标代理(异议渠道):河北诚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8号鑫明商务4层 联 系 人:王超 电 话:0311-8790274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望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2-7777600

电子邮箱: wdxzj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望都县曲家湾片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曲家湾安置区2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5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望都县曲建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诚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望都县富强西路136号206室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8号鑫明商务4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熊梦硕

联系人: 王超
电话:

0312-7828331

电话: 0311-87902744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