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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轮换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政府办管理员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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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统筹考虑我县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据保定市《关于轮换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保气领办函〔2023〕58号)经县政府同意,自2023年7月3日至10月1日,我县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为: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为3和8;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为4和9;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为5和0;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为1和6;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为2和7

望都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主城区限行区域:主城区阳光大街以西、庆都西路以北、西外环以东、北二环以南(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主城区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19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主城区限行措施:

(一)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采取交警上路现场查处,和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4.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