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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2025年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0-28    来源:政府办管理员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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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都县2025年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特色农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财金〔202313号)文件以及《河北省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金〔20224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县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防灾减损、稳定农民收入、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发展特色农业保险的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稳定农民收益,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望都县地处河北省中西部,京津石三角地带,县域面积374平方公里,人口27.1万,基本农田面积30.66万亩。全县辣椒种植面积7000亩,肉鸡养殖500万只、西红柿种植2500亩,望都县交通便利,土地肥沃,光照充足,地下水资源丰富。

农业特色产业种植极易受到风灾、雹灾、洪涝等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影响,从而影响农民从事农业特色产业种植的积极性。为降低农民财产损失,我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按文件要求落实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奖补政策,拟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推进特色农业保险。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市场运作,协同推进。与农业保险发展内在规律相适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创新引领,发挥好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主自愿,保障适度。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得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主要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产,恢复农业再生产为目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符合本地特点的具体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充分调动各参与方的积极性。

)协同推进,统筹兼顾。加强政策协同和各参与方之间的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三、任务目标及补贴险种

)任务目标

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险保障需求相契合、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补贴险种

按照《河北省农林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2245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乡镇统计、农业局核实,符合条件险种为:辣椒、肉鸡、西红柿。由政府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后开展,任何单位和部门不能自主选定自行开展。

通过项目实施,探索总结我县的农业特色保险试点经验,提高我县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保险模式,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四、工作实施

(一)实施范围

望都县种养殖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投保主体。

(二)投保险种

辣椒西红柿种植、肉鸡养殖自然灾害保险。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费和保险责任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并报上级备案,我县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以保障农民灾后恢复生产为目的,保障水平原则上按种植业保障物化成本和养殖业保障生产成本,所有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以保监部门颁布的条款为准,具体保险责任范围以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备案为准。

 

特色农业单位保险补贴标准

单位:元,元/亩、头

险种

保险金额

费率

保费

财政补贴

农户自缴

 

14

6%

0.84

70%

30%

 

3000

6%

180

70%

30%

西红柿

5000

6%

300

70%

30%

六、工作流程

(一)组织承保

特色农业保险承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中标结果范围内、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自主实施,组织农户、农业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等进行投保,分户填写投保清单。

(二)上报承保资料、拨付补贴资金

保险经办机构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的保险承保情况,农业农村局审核承保机构申请资料并签字盖章,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审核结果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审核过程中,要对承保机构单个保单进行抽审,对承保机构承保总数据要逐村、逐乡()比对审核。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土地证明等有效佐证资料。对超出种植面积或养殖数量异常的农业保险业务要进行重点分析核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巩固参与主体的协作关系,成立望都县特色农业保险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人员,做好上下对口衔接,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与保险承保经办机构的协调联运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

1.县财政局负责总体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牵头研究制定特色农业保险政策和工作方案;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筹措、拨付、清算和监督检查;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和保险机构的协调沟通。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制定行业和相关政策时,注重运用农业保险机制;指导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工作;提供农业保险需求及生产基础数据;做好农业保险宣传;协助保险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

3.县金融监管支局负责对保险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安排农业保险工作,村两委会积极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保险业务,争取做到应保尽保;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发现灾情及时申报,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灾情查勘、定损理赔等工作;对辖区的农业保险规模初步审核,对保险数据有异样的提出意见。

5.保险机构负责具体推进农业保险业务,总结和推广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承保资料、提交资金申请,保险机构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加强承保、理赔领域高技术应用,增强保险业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透明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制定切合实际的保险方案;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农业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效益

1.加强承保机构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报送。承保机构申请保费补贴资金应向财政部门提供对应业务的单级数据,切实做可核验、可追溯、可追责。承保机构应当服从农业保险工作专班的管理,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补贴申请资料。

2.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管理。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安排本级保费补贴资金,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每年331日前,将本级预算文本中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页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省财政厅。

3.厘清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审核职责。成立农业保险工作专班,建立农业保险业务联合审核监督机制和标准化审核流程,明确成员单位具体职责。承保机构要按规定申请补贴资金,并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农业部门审核承保机构申请资料并签字盖章,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拨付保费补贴资金。

4.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据实结算。

5.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制度。确定符合实际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绩效预算等指标体系,原则上对财政、保险承办机构等相关部门,在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及实施、农民满意度、抗风险能力及健康发展等综合效益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为完善保险政策和承办机构的动态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6.农业保险工作专班将农业保险监督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农业保险承保情况、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理赔实效、群众认可程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省、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将分别以不低于5%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骗取和违规垫付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要按规定收回涉及的补贴资金,涉及保险机构的按规定退出当地农业保险市场。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望都县人民政府   

                                      2025627

 

 

 

 

 

 

 

 

 

 

 

 

 

 

望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30日印发